“三告知一测试”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
点击数:11272022-04-19 14:15:07 来源: 宜昌河山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宜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三告知一测试”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组织各地、各部门分级分类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告知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告知危险作业特殊管控要求,并将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测试,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告知”活动
1.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送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告知单》、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法定责任事项。
2.告知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在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本企业集中开展全面性、系统性、“翻箱倒柜”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风险大管控活动,列出隐患问题清单、限期整改,确保全年安全稳定。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开展系统性的安全诊断和能力帮扶。安全大检查活动作为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依据。
3.告知危险作业特殊管控要求。送达《危险作业现场管理要求告知单》,明确告知重大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段要按照”非必须不安排危险作业”的要求,严格管控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临近输油(气)管道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构)筑物拆除、装卸等10类危险作业。确需实施危险作业的,作业方案要严格审批,作业过程中提级管控,严格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的四项措施。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测试
2022年安全生产月(6月)活动期间,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要求,分级、分类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书面测试,主要测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情况。两次测试不合格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在媒体上公示,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推进工作落地。